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奖评选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10-26 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
研究生优秀论文奖评选暂行办法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论文水平,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推荐论文为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并署名“河北师范大学”字样。
二、评选标准
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评选标准为:
一等奖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创新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一等奖论文原则上应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增刊和论文集文章不得评为一等奖)。
二等奖论文:选题接近本学科前沿,论文有理论或方法上的创新;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二等奖论文原则上应在省级及其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
三等奖论文:选题有意义,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见解,资料翔实,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三等奖论文原则上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推荐表》,与刊载论文的期刊原件、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和封底)一起交所在美高梅中国
。
2、美高梅中国
推荐。(1)各美高梅中国
组织5—7人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奖标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写作水平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论文。(2)各美高梅中国
将推荐的获奖论文的《推荐表》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所在美高梅中国
公章后和刊载论文的期刊原件、复印件一起交研究生教育美高梅中国
。
3、学校评审。研究生教育美高梅中国
组织各学科的资深导师成立研究生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对各美高梅中国
所报论文进行审核,从中评出研究生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得者。
4、校内公示。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优秀论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研究生教育美高梅中国
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5、研究生教育美高梅中国
负责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四、评选时间
每年一次,5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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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进行表彰,统一颁发证书及奖金。
